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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0日星期日

不变的我


      很惊讶,竟然会有人那么觉得。
      我一直以为,自己是个感性的人,虽然总是让自己更理性一些,但无可否认的,感知总与理智相互混淆。在我自己的感觉中,我“自认为”是个很随性的人,不喜欢刻意去打扮自己的外表,出门时随便披件T-shirt,工作回家时穿着衬衫也能随便找个路边档口,汗流浃背,不顾吃相地大口吃饭。不过,这只是我在自己眼中、心中的形象。
    有一天,和几个猪朋狗友朋友喝茶聊天,那时才晓得原来在别人的眼中,自己竟然不是自己。那天,大家突然来了兴致,坚持要到某间酒吧喝酒,而我却觉得那里人蛇混杂,去那间酒吧让熟人见到了,难免觉得尴尬,所以不想到那里去喝酒。我告诉了他们我的想法,他们竟然不约而同地嘲笑我。有人说我自命清高,有人叫我不要假装“乖乖仔”。原来,在他们眼中,我只是个能和他们一同大口喝酒,粗声粗气说话的粗鲁人。我感到很惊讶,原来我还能是那么粗鲁的人。他们觉得我豪放、粗野,就算在芽笼蹲着抽烟也可以。我说我很有文化,不会随便做没文化的事,他们却笑我说的话,说我要是斯文人,他们的大便也能比别人。我承认自己外表并不是属于斯文的那一类型,可是至少不会是粗野那一类型吧?
      后来,我才慢慢发觉,原来在不同人的眼中,自己有不相同的形象。
      在父母眼中,我是一个傻头傻脑的人,脾气坏且固执,是个难管教的孩子。我后来才发现原来比起其她当儿女的,我自由多了!他们总是要我每天早睡早起,准时吃饭,扫地抹地,一催就动。我真想说,其实我已经长大了,不需要每天“三催四请”了。在亲戚眼中,我是个十全十的玄学家。说是玄学家或许抬高了自己,或许说是“算命佬”、“风水佬”等等更为合适。因为我对这些玩意儿有些兴趣,看过一些风水命理的书,还认识一些在家、出家,佛教、道教、兴都教的师父及玄学异士,甚至还收藏一些玄奇宝物及佛牌之类的东西,所以亲戚都认为我是个十全十的宗教徒。其实,我自己在心里却觉得好笑,因为到现在为止,对于那些有关宗教说及玄学异术,我都还处在半信半疑的立场,虽感兴趣,却真的不晓得该相信还是不相信的好(只觉得不妨一信)。有些虔诚的教徒,喜欢向人宣扬他信仰的宗教,我虽然不排斥他们向我解说那些听不懂的话,不过我是一百巴仙不会受到影响的。我喜欢什么宗教,我自然会去相信它,自然会去了解它,不需要任何人来影响我。到现在为止,我还不晓得自己到底选择了什么宗教。或许当亲戚们知道了我这想法,还真会大吓一跳,跌破眼镜呢!因为在他们心中, “神佬”的形象是难以摆脱的。
中学时,因为很喜欢中华文化,因内而外的,让人感觉自己就像是古代人一样。有人告诉过我,某月某日她看的某部古装戏,又某年某时她看过的某部古装电影,里头的某个书生打扮的人物,又或某个侠客打扮的人物很像我,她觉得我就是活在古代的人。后来我千辛万苦去找了那些戏来看,却怎么也不觉得自己的打扮、服装、样貌、神情或举手投足等等与那些戏里头的人物有半点儿相似。后来,更有好几位同学建议我去演古装戏,他们说我当古代人最适合不过了。幸好没人觉得我像清朝的人,我可不想死后变成穿清朝官服的僵尸。无独有偶,在外地读书时,竟然也有同学说我像古代书生。她说我要是留两条长长的鬓发,背上背着个竹篮子,上京赶考,路途中又遇到大雨,坐在亭子中啃硬梆梆的馒头,那可真是完全符合了我的形象。我笑着说,那很像《倩女幽魂》里的聂采臣,她说就是要那样。其实,我好想告诉她,我不想和鬼魂谈恋爱。后来还有人叫我学吹箫、写书法、学泡茶、吟诗作对和写诗词……我想,要是他们知道我会喝酒、会弹吉他、会吃鸡扒、吃披萨、会算数科学和打电脑游戏,或许在他们心目中的古人形象就要破灭了。
有个时期,我对西方的希腊及罗马文化深感兴趣,找了很多相关的书籍及来阅读及观赏。那些有关宙斯、雅典娜,亚历山大帝、木马屠城等等的故事,让我沉迷了好一段日子。有时,在观赏电影或报刊上刊登了一些相关的图片或文章,我便藉机“识少少扮代表”,和朋友谈论相关的知识。或许也因为我喜欢吃披萨吃芝士,偶尔还会到家乡鸡快餐店去打包炸鸡薯条,还常常和朋友到西式咖啡厅去喝茶聊天,会喝红酒和白兰地、威士忌,所以朋友中竟然有人认为我是崇洋者。我很欣赏西方人对自由及人权的观念,可是却不代表我推崇他们的传统文化。有人说,我结婚时一定会进教堂走红地毯,还会特别建一所西式的房子,客厅有个能让圣诞老人爬进来的烟囱,天天晚上穿着睡袍坐在摇椅上品茶看书。当他们见到我下象棋时,竟然惊讶地问,为什么我下的不是西洋棋?当我以筷子夹菜时,他们也笑说觉得很奇怪,他们觉得我拿刀叉比较能和“西式”的形象相配合。其实,我真的很想大笑。我很想说,我自从会下棋,便开始下象棋;自从会吃饭,便开始用筷子。好笑的是,曾经在餐馆用餐时,有人见我夹香菇时,不小心让香菇滑掉了,便一把抢过我的筷子,帮我夹菜。其实,不是我自大,我敢说自己用筷子的“在行度”,已达到了吃鸡吃鱼吃虾,都能够做到食物不粘手而能极尽品尝美味的程度。只要有一双筷子,在餐桌上我的手就不会被菜汁弄脏。别把我想象成一定要打领带或穿燕尾服,我其实还能穿唐装,就算是马来式的峇迪衣,我想我也适合穿的。
在这人海茫茫的世界里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、感受、观念及观点。我们都只是活在自己的想象、自己的感觉里,从来不曾想过在别人眼中的自己会是如何。人,当然不需要活在别人的眼中,可是生活在这形形色色、千奇百怪的社会里,总得多少配合一下,只要不会伤害到自己,而且不伤大雅的,其实也不需要太过计较别人对自己的看法。我只想说,我就是我,绝对不会因为别人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及人格,至于别人要怎么看怎么说,那是别人的事了,与我无关。要是你知道了,我,并不是你想象中的我,你会有什么感受呢?或者说,要是你知道了,我想象中的你,并不是你原本的形象,你又会有什么感受呢?

我的自述前传


      小时候,常常跟随父母到园丘里去。父母并不强求我到园丘里帮忙,偶尔带我去园丘里,对我来说也只是去“玩玩”而已。
      有一个时期,父母常常驾着摩哆到一个地方去采可可,那园丘里留下了我童年的脚印。除此之外,还会经过一个很大的废矿湖,每一回经过那里,我都会一直观望至湖面隐没在树丛里……
      可可园在山坡上,那里的天色让我感觉总是阴沉昏黄的。每当风吹过,都会听见“呼呼”的声响,有时风刮得大了些,还会把枯枝干叶也吹得在半空盘旋。当时的我,什么都不怕,只觉得好奇,更喜欢那种感觉。现在回想起来,那里最适合拍摄诡异片了。
      每一回,我都跟在妈妈的身旁,如以往地把她采下的可可捡了放进桶里。妈妈总是以特制的“可可刀”采下树上的可可,而我的责任除了捡可可,还得以小小的手去采长在树干上,或比较低处的成熟果子。有时可可果还未全熟,小小的手握着可可转呀转的,总是采摘不下,辛苦得很。采完了一棵可可树的果子,就得到另一棵树去。装可可的桶,有我的腰部那么高,我瘦小的身躯总是使尽全力把桶抬上,跟在妈妈的身后,深怕跟得不紧便会让野猴给抓去。捡可可是简单的活儿,可抬桶子却是大挑战了。小手又酸又痛,痛上背脊和胸口。脸总是涨得通红,额头上还能感觉青胫浮现。好不容易走到另一棵树下了,才大口喘着气,不停顿的又继续捡可可。
      最喜欢便是休息时间了,因为有糕点吃。有时妈妈没买糕点,只能嘟着嘴啃硬邦邦的苏打饼了。要知道,小时候平时想要吃那些如炸香蕉还是咖喱角的糕点,是很难有机会的。早餐总是吃那些四角钱六个的面包,好一点的话就是两角钱一大个的,哪像现在的面包,又香又甜,还没人要吃呢!有时家里买了一片片的白面包,孩子们总是高声欢呼,因为白面包能够配上加央和牛油,对我们来说是很可口的餐点了。要是家里买了罐花生酱,孩子们就会特别早睡觉,期待着第二天早些起床,早些吃涂上花生酱的面包。那时,只是在白面包抹上一层薄薄的花生酱,说那薄的程度薄如白纸一点都不夸张。一罐小小的花生酱,总是能让全家人吃上两三个星期。要是提起香喷喷的包子,告诉你,别说是肉包,就算是菜包,一年也吃不到几次。
      到了我就读中学的时候,家境稍微好了一些。刚上中学那年,家里买了一台录影机,那时是我开始喜欢上连戏剧的时候。有时妈妈和邻居“合资”租借录影带回来看,每个晚间时分,全家人便会一起看戏。所以要一起看戏,只有一个原因,就是为了节省电源,就那么简单。
      有一年,我趁着假期,到一间沙发厂去打工,那是我打的第一份工作。那年,我只有十三岁。那工作还不算辛苦,我主要负责剪沙发布,那时才晓得原来拿着剪刀剪东西,还需要一门学问。有时赶货,我还得帮忙以缝衣机缝制一些简单的沙发布。有好几次因为赶工,手起了水泡,还得忍痛剪布,不小心让水泡破了的时候,更是痛得眼泪直流。一个月,赚了三百八十令吉,全给了家里。除了有成就感之外,还觉得自己为家里减了一些负担,开心不已。
      中一和中二两年,我完全不要求零用钱。在学校,下课的时候,我会和几个朋友下棋,或聊天,从来不踏进食堂。那时正值发育时期,每到四点多,肚子便饿得咕噜作响,开始时觉得难受,到了后来也习以为常,练就了一个耐饿的好本领。
      中五过后,因为成绩不理想,第一批的中六录取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,那时可说是站在迷途。那两个星期里,我受尽长辈们的责骂。那两个星期里,每当亲朋戚友看见我,都得数落我一番。每个早上一起床,便要让爸爸责骂一番。因为家里不富有,所以当时的境况只有两个选择,一就是就读中六,再不然就是出外打工,就此告别学生生涯。我并不想那么早就到社会打工,所以我积极申请一些学院课程。当时想读电脑,寄出了几分申请表格。除此之外,还申请私立的中六班。我告诉家人,要是申请到学院课程,我可以申请贷学金,要是申请不到学院,我想要读那私立的中六班,每个月加上房租,应该也不会超过四百。家人虽然不太愿意,但也无可奈何。当时,我有些生气家人,但现在回想起来,都怪自己中学时不加倍努力读书,才会有那么个短短的,令人感伤的经历。
      两个星期后,就在我准备到私立中六班报到的时候,突然捎来了好消息,第二批的中六录取名单有我的名字了!那个早上,我开心得拿着仅有三令吉,到附近的商店买了双鞋袜,自衣架里找出哥哥以前穿的蓝色长裤,也不管它合不合身,换上了便立刻到学校报到。那时是早上十点多,我被分派到其中一班,还记得那班有几个以前的同学,他们见到我时,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。我好开心,坐到一个空位上,与大家一同上课。当时,开心的不只是因为自己被录取了,还因为让父母减少了负担。那时,坐在我身后的,是现在的好朋友。到今天我还依稀记得在那所中学三个月的生涯。
      怎么说是“三个月”呢?呵呵!那往后我申请到了一所政府学院,因为“贪图”每个月六百令吉的津贴,所以便毅然放弃中六班,到遥远的外州去求学了。那是往后的事,可说是让我改变最多的一个时期。有机会的话,再把它写成文章。
      现在的生活,比少年时来得好。我不需要再去做那些粗活儿,不需要为了增加收入而打夜班工。现在早餐也不吃面包了,就算是吃白面包,也会买“gardenia”的面包,要涂上花生酱是随时的事,涂得厚一些也无所谓。说到糕点嘛,别说是咖喱角或炸香蕉,就算要吃大肉包也是随时的事。现在要求的不多,只希望身体健健康康,平平安安,不愁吃不愁穿,生活过得自在些便好。

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

幽魂

冰寒,苦痛。
如一缕青烟,如一丝依恋,飘散在暗夜冰霜。
你,是幽魂,忽远忽近,正想远远观望你,忽便出现在鼻尖之前;正要凝望你,忽又远远离开。
你的心,是幽魂,忽明忽暗,正想细心观察,忽便现出原形;正要摸清眼前幻影,忽又消失无踪。
你的身体,是幽魂,忽冷忽热,正想放开冷冷的手,忽便发出暖气;正要投进暖暖的怀抱,忽又冰冻刺骨。
爱情不是游戏,发闷时对着它戏耍一番,厌腻了就抛在一旁。
或许,爱情的世界里,黑夜间总会出现幽魂,也或许在幽魂的心间,存在黑暗的世界。
如果,爱情的世界里,幽魂来去自如,总会有一天,再出现另一个幽魂。